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guī)定,因駕駛?cè)私煌ㄟ`法行為被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扣留的車輛,現(xiàn)已超過憑證有效期,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請車輛駕駛?cè)嘶蛩腥说接裣泄簿纸ǚ志纸煌ü芾泶箨牻邮芴幚恚馄诓粊斫邮芴幚淼?,車輛將強制報廢或上繳財政部門。(車輛清單請登錄玉溪網(wǎng)“政府公告”板塊查詢,網(wǎng)址:http://www.yuxinet.cn。)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