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是范青青由易門縣人民檢察院調到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擔任第一檢察部主任的第五天,一上班她便忙著跟進一起危險駕駛案件。她在電話中詳細詢問了案件進展情況,并督促當地檢察院全力化解矛盾糾紛,盡快達成賠償協議。
范青青(中)與同事討論案情。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文,背后有情有義。“高質效辦好每一個司法案件”是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要求檢察官在執(zhí)法辦案中能動履職,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就如這起危險駕駛案件,犯罪嫌疑人無證駕駛機動車引發(fā)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根據法律規(guī)定,此類情況不宜判處緩刑,但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多處骨折、家庭比較困難,案發(fā)之后具有認罪等情節(jié),我們指導下級檢察院讓雙方盡快達成民事賠償協議,讓犯罪嫌疑人得到從寬處理,這樣更能體現法律的溫度和溫情。”范青青告訴記者。
范青青深知:“檢察工作守護的不僅是法律權威,更是民心所向。每一起案件影響的都是幾個家庭的幸福,牽涉的是社會和諧穩(wěn)定。”剛參加工作那年,她承辦過一起交通肇事案,因為雙方當事人均未及時報警,從交通肇事發(fā)生到受害人就醫(yī)與報警之間存在10余個小時的“空白期”,導致犯罪嫌疑人不愿意進行經濟賠償。為此,范青青先后到司法鑒定中心和市、縣公安局聽取專家證人意見,到醫(yī)院調取受害人病程資料,并將近年來發(fā)生的類似案例一一講給犯罪嫌疑人聽,耐心做好其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受害人近親屬自愿諒解犯罪嫌疑人并請求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
辦案過程中,范青青總會花時間去了解當事人的生活環(huán)境、工作情況,撰寫出有理有據、有說服力的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讓當事人勝敗皆明、心服口服。近三年來,她帶頭承辦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刑事執(zhí)行等各類案件260余起,所辦案件無一錯案。2022年,由她牽頭向易門縣委政法委提交專報,詳細梳理了2019年至2022年該院受理審查起訴的惡性案件,并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為當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從業(yè)14年,范青青先后獲云南省十佳公訴人、云南省檢察業(yè)務專家、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獎、云南省檢察教官等殊榮。從基層檢察院到市檢察院,工作內容變化了,不變的是為民服務的初心。“我將按照‘干字當頭 穩(wěn)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實推進高質量發(fā)展三年行動的工作要求,盡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和工作角色,持續(xù)提升履職能力,沖在前,干在先,作表率,以一流的作風做好各項工作。”范青青表示。(玉溪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李文雯 文/圖)